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几项规定

来源: 时间:20-07-13 10:14:56浏览:

1、时间:支部组织生活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。定期组织生活会每月一次,时间为最后一周的星期二(如遇特殊情况,各支部另补时间);不定期组织生活会由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根据需要随时安排。

2、内容:定期组织生活会由组织部、纪委统一安排内容,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知识教育,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召开民主生活会等;不定期组织生活会主要是讨论发展党员、开展其它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等。

3、支部组织生活会要认真组织,严格纪律,做到人员、内容、时间三落实。

4、支部组织生活会要结合本部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,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活动,切实保证生活会质量。

5、认真作好生活会记录,记录本每学期末交党委组织部。记录情况将作为检查支部工作、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。